一、指导思想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加快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步伐,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凝聚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十七大”重要思想,积极稳妥地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根据郑教监【2011】59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校务例行公开制度。
二、组织机构、职责
1、校务公开领导
组 长 徐伟钦
副组长 贾洪波 李保荣 申 攀
组 员 张锡杰 张建勤 刘玉广 牛俊涛
李扬帆 李建玉 孙 洁 单永昌
彭继成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张锡杰(兼)
组 员 王 卉 陈晓梅
办公室职责为:
⑴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提高依法治校、以德治 校、民主治校意识水平。
⑵全面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校务公开的机制、监督情况。
⑶在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讨论通过每期校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审定后由校长签字公开。
(4)负责制定、落实校务公开后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并重新公开。
⑸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拓展公开的内容,执行公开的各项规定,定期向上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 张 震
组员: 史治国 娄 颖
其职责为:
⑴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客观公正地对待校务。
⑵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认真审核,确保校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经常性、真实性、时效性对校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提出改进意公开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⑶及时收集公开后群众公开工作。
⑷负责检查、监督、评估、反馈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本校校务公开的违纪问题。
⑸按时完成工作月报、季报年报,认真做好信息及反馈工作。
三、基本原则
1、依法操作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在遵守党和国家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实施,整个实施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照章执行。
2、实事求是原则。校务公开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真实、准确,注重实效。
3、共同推进原则。校务公开由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
4、突出重点原则。凡关系学校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学校建设的重点问题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均要重点予以公开。
5、适时公开原则。校务公开有的在执行之前公开、有的在执行之中公开,有的在执行后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则及时公开。
6、利于稳定原则。校务公开是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的体现,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有助于造成一种团结向上、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和事业的发展。
7、坚持分步推进和分层次公开原则。根据公开内容的类别、性质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分几个层面确定通报公开的范围:有的在校务会议上公开,有的在教代会上公开,有的在全校师生中公开。
8、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原则。校务公开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确保规范。
四、主要内容
凡属学校改革与发展,学校管理密切相关或波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党和国家法规应当保密的事项之外,原则上都要在适当时间和适当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原则上按下表操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动。
(1)、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及思路、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2)、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收支、大宗物资或贵重仪器采购过程、价目、总额等情况;
(3)、教职工职称评定、评优、奖惩、工资晋升、绩效工资分配、中招质量奖、期末质量奖等情况;
(4)、民主评议教职工、校级领导及校级领导干部廉政自律的情况;
(5)、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结果及工程款结算情况;
(6)、师德承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7)、各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办法和结果;
(8)、新生入学的录取方法、原则、学籍管理办法和结果等;
(9)、教育局要求应该公开的其它事项。
五、操作规范
1、内容规范。公开的内容,项目齐全,细目清楚,不能漏项。
2、程序规范。凡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必须先公开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然后与教职工见面。
3、时间规范。实行定时公开。凡招生、收费、基建、职称、聘用、评估、住房分配、重大改革、党员发展、干部调整等一事一公开,公开时间在实施前或实施中或实施后;学校财务预决算于每年度末公布。
4、阵地和形式规范。校内设立公示栏,张榜公布;无法在公示栏中书写的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简报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公示的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讲究实效。
5、管理规范。校务公开做到按制度、按规定责任到人,建立专门档案,定时反馈。
6、督查规范。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督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是否按本方案实施,督查教工是否满意,发现问题,及时与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解决,以保证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保证机制
为保证校务公开能得到扎实有效的推进,使之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学校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领导负总责,工会和人事、财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
内容包括:
领导机制。学校校长是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教代会主席团负责校务公开的具体操作。工会主席参与校务公开的全过程,特别要发挥好监督和沟通作用。
2、议事机制。公开是前提,议事是关键。通过公开的途径,广泛吸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学校工作,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党政工联席会和民主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议事功能。
3、监督机制。学校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要经常在干部、党员中进行群众观点、群众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认真参与校务公开工作的研究,注意把好工作的方向,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直接和全程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教代会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教代会代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这项工作,一方面直接参与监督,另一方面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进一步调动教工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